住房補貼
LES AIDES AU LOGEMENT
作為大學生,有以下兩類住房補貼可以申請;但兩者不能同時兼領。
社會住房補貼ALLOCATION DE LOGEMENT SOCIAL (ALS)
凡符合某些條件的任何外國留學生都有權申請並享受。補貼享受者應滿足的主要條件為:
-擁有有效居留證件;
-居住城市人口超過10萬;
-單人居住住房面積不得低於9平方米,且應帶暖氣、自來水和廁所設備(廁所可為樓層公用);
-收入水平不超過享受該項補貼的上限。
社會住房補貼的申請應向住房所在地所屬的家庭補助管理署(CAF)提出。補貼金額可達房租的50%,但最高補助金額在巴黎不得超過163歐元,在外省不得超過140歐元。外國留學生在抵達法國,獲得住房後,即可辦理該項住房補貼申請。
個人住房補貼 ALLOCATION PERSONNALISEE AU LOGEMENT(APL)
如果所租用的住房屬於APL(個人住房補貼)協議範圍,則可享受房租減免補助。減免金額取決於可征稅收入水平。相關申請材料須遞交至住所所在地的家庭補助管理署(CAF)。應準備的材料包括:
-一份居留証正反面複印件,並須繳驗原件;
-一份銀行帳戶証明(RIB);
-一份學生証複印件;
-如住所為大學生公寓,則提供一份由公寓管理機構出具的居住証明原件;
-如住所為私人出租住房,則應提供房租收據、租約及收入申報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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